分卷阅读233
书迷正在阅读:为她钟情、假千金她在爽文当团宠、穿书文原女主她爆红了、宇宙第一幼稚园、农门福女之王妃有点辣、(综漫同人)在横滨的团宠生涯、关于我哥和我都是重力使这件事、我家娘子猛于虎、女学霸在古代、嫡后
,至于摊贩虽然有,但总不能在地摊上买头面。唐家这样的豪门,自然和这些珍珠商人有一定联系,当下便有一个随从去联系,不多时好几个当地的珍珠商便亲自来了,请唐羡之和文臻去定瑶最好的茶楼喝茶吃点心,席间逢迎热切,十分恭谨,却再三致歉,称手头实在没有拿得出手的珍珠,请唐公子伉俪见谅。按说这话实在令人无法相信,毕竟顶级珠宝商,素来和各大豪门联系紧密,手里时常要留下最好的货,以备这些豪门随时需要。怎么可能个个都没货。但看这些人神情也不似作伪,一问之下才知道,就在官府下令提前缴税的同时,并对所有大珠宝商的现有货品进行了集中盘点,说宫中要庆皇后寿辰,皇后喜欢珍珠,当地官府打算用最好的珍珠给皇后做一件宝衫。顶级珍珠向来产出极少,想做一整件宝衫难度极高,偏偏官府又给所有大珠宝商下了死命令,到期交不上这宝衫,这些人生意也就别做了,所以就在唐羡之和文臻到来前半个时辰,所有的好珍珠都已经被归整在一起,交到官府了。话说到这里,也没别的办法。这里不是川北三州之地,是朝廷的天下,地方豪强再牛逼,也不能公然和官府叫板。文臻也便假惺惺地道她不爱首饰,不必费心这些。她其实是真的不爱首饰,但爱钱,盖因为想要做的很多事,都和钱有关。所以唐羡之要给她准备首饰,她也没拼死阻拦,都打算嫁他了,拿他一套首饰怎么了?至于这算不算骗婚,她觉得不算。她和燕绥走的近,唐羡之就住在宜王府,清楚得很,之前她也明确表示过拒绝,但他依然不顾她的意愿求了指婚,那就要做好被敷衍的准备。再说他这个求婚到底是什么用意还难说,不管真心还是假意,她多少算是个牺牲品,拿点补偿天经地义。但事情到了这个尴尬的情状,自然不能再腆着脸不说话。她表了态,唐羡之向来也是有风度的,自然不会为难那些商人。那些人连连致歉,小心翼翼退了出去。文臻有点失望,咕哝一声,叹息,“太没风度了。”到手的珍珠飞了,她心情不大好,本来只是被动地随唐羡之走,此刻却不想给那个害她破财的家伙好过,便和店家要来纸笔,给燕绥写信。她写啊写,写啊写。写到唐羡之都忍不住好奇地探头看,然后对那满纸的天书瞠目结舌。他犹疑半晌,道:“这似乎是洋外文字?”文臻哈哈哈哈哈,心想果然他是认识英文的,燕绥应该也认识,毕竟宫里养着几个洋外的教士,燕绥上次被她耍了一把,必然有兴致去了解一下,他那么聪明,随便学学应该也就会了。要的就是他会!因为!zheshipinyin!她写完满满一大张,交给店家,嘱咐他等会有人来打听她的时候,就交给那人就行。唐羡之携她下楼,这人也是奇怪,她当面写信,他明明猜得到是给燕绥,竟也不问不阻止。两人下了茶楼,下面就是秀水街,便随便走走,一眼便看见路边一个画风清奇的摊子。啥也没有,就一张看起来已经很老旧的布,布上面“只卖有缘人”几个大字,一个戴着面具的女子双手抄在袖子里,昏昏欲睡。她被两人的步声惊醒,一抬头,文臻只觉得面具的眼孔里那双眸子突然光彩熠熠,心底顿时一阵恶寒,心想不会这么狗血吧?事实就是这么狗血,果然那人招手,用一把故意压低却还能听出属于女子的声音招呼,“两位!两位!”文臻忽然把手往唐羡之胳膊弯里一插,巧笑嫣然地道:“相公,前面那个摊子卖的书画似乎不错,咱们去瞧瞧。”她步子一迈,就把唐羡之轻易地牵走了,走路带过的风和沙土扑了方袖客一脸,鞋底还有意无意踩在那布的边缘。方袖客:“……”半晌她噗噗地吐出沙土,抓起那布,锲而不舍地越过那卖书画的摊子,在那摊子前一步,继续铺开那布。一边继续热情招呼,“两位,我看你们就是我的有缘人,怎么样,要不要来试试手气?”文臻看她一眼,笑眯眯,“不要。”好奇心会害死猫,她一向是个没有好奇心的人。方袖客侧头看了她几眼。本来对文臻只是好奇,并没有太看重,刚才见她第一眼,甚至是有些失望的,但此刻,她的想法又不一样了。她忽然叉腰站起,对着文臻,大声道:“这位姑娘,你是唐先生的未婚妻?”文臻倒有些意外,没想到这藏藏掩掩的家伙的思路如此跳跃,怎么忽然就跳出来了。“是呀。”“我是唐先生的仰慕者。”方袖客眨眨眼,“我等在这里,是想问你几个问题。”文臻自来了这里,还从没见过这种画风的女子,顿时来了兴致,“好啊。”“请问你认为你自己是靠什么博取唐先生的青睐的?”“自然是靠我自己的聪明和美貌。”某人大言不惭地答。“好。第二个问题。请问你认为你自己最强的地方是什么?”“是自信啊。原因参看上一条。”某人笑得何止是自信,简直是自恋。“第三个问题——请问你能接受他人追逐唐先生吗?”------题外话------昨晚带儿子睡觉的。从十点半到两点半,每分钟我要给他盖一次被子。然后我今天像抽了大烟,完全没有更新的兴致。你们可以说我懒,反正我更新也就这样了,能更我就对自己很满意。儿子太难带了,而且精力无穷,出了门就像撒野的豹子,尽往人群和危险地钻,我不能总让已经年迈的父母跟在他后面气喘吁吁,前几天我妈为了拦截横冲直撞的小兔崽子,直接摔了一个大马趴,镯子摔碎了还是小事,我妈腰动过手术,是不能摔跤的。所以我每天都想停更。后悔开这个文。我应该等小兔崽子上学再写山河。没兴趣要票,不想更新,不想干活,不想说话,啥都不想。我感觉我要抑郁症了。生二胎的都是英雄,真的。第九十九章宜王过境,麻袋扛珠“这个问题问我干嘛?”文臻奇怪地眨眼,“你要追求的人是他,你喜欢的也是他,和我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你应该去问他。”方袖客不说话了,陷入深思,半晌一拍手,恍然道:“我明白了。”文臻笑吟吟看着她。希望她能真的明白。从那双秋水为神的眸子看来,这是个美女,希望不要胸大无脑。她文臻论起才貌,肯定不如这个画风清奇的美女,但唐羡之选了她,先不论是否有阴谋以及政治因素,唐家这种豪门,也未必需要一定要联姻,唐羡之一定是对她有不同,才会有这样的提议。那不同,自然不是她的聪明和美貌。这世上,比她聪明美貌的人多了是。她所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