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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看了她一眼,又忽地把头别过去,“小姑娘不要说粗口……” 经过一天的洞窟独处,黎夜光已经摸清余白的属性了——一只纯净的小土狗,不谙世事,不染尘埃。“好好……说鸡不说吧,文明你我他。” “哎……”余白重重地叹息一声,他活了二十七年,第一次发现自己一见钟情的标准竟然是这样的?这种感觉就像他昨晚看完了,刘哥才告诉他秋瓷炫是韩国人一样——颠覆认知啊! 回到下寺时,天已经黑透了,刘哥一天没见到他们俩一点都不惊讶,只招呼他们自己去厨房吃饭,好像对失联习以为常。这让黎夜光对这里的生活方式越来越不能理解,她没什么胃口,没吃饭就直接回房了。 余白也回房去换衣服,小除他们三个正趴在床上玩手机里的单机游戏,看到余白回来,欣喜万分,“余队,回来啦!” “恩。”余白有点意外,平日他们三个很少如此关心自己啊,莫非跟了他两年,到底有了师徒之情? 小注从床尾的木箱上抱下一个扁扁的盒子,炫耀道:“我们买到麻将啦,要找夜光姐去搓麻将了!” “……” 小滚向来是三人里最细心的那一个,一眼就看出余白穿的衣服不大对劲,“余队,你在山上淋雨了?” “恩,是啊。”余白点头。 “噫……”徒弟三人齐刷刷地起哄,“余队,你和夜光姐一起在山上换衣服了?” 余白的性格本就禁不起开玩笑,尤其又是这样的话题,立刻就紧张了,“没有一起,就是我衣服湿了换了一下。” 小注连忙追问:“那你们在山上待了一天,都干了些什么呀?” 说起八卦,就连平日最老实的小除都跟着凑过来,三个人六只眼睛直溜溜地盯着余白,等他回答。 “就修壁画啊,还有……”余白说着就想起洞窟里黎夜光伸手触摸他的肩头,想起她身上的气味,瞬间就红了脸,他脸一红,谁还能看不出有问题? 小滚嘿嘿一笑,揶揄道:“余队,你是不是也觉得夜光姐长得漂亮?” 余白一时没回过神,傻傻地点了下头,丝毫没发现自己脸上还浮起了不经意的痴笑。 小除想起黎夜光上山的目的,便问:“余队,你会和她下山吗?” 余白毫不犹豫地摇摇头,下山这件事,他好像从没有过任何动摇。 说到人情世故,三个徒弟虽然年轻,反倒比余白成熟些,见他如此坚决地摇头,便知道两人没戏了。小滚扁扁嘴说:“你之前还说攒钱是为了娶媳妇,你不下山,怎么娶媳妇?” 这话倒是提醒余白了,山里确实没法娶媳妇,爷爷的规定是不能下山入世,但没有说不能下山娶媳妇,那换句话说,娶媳妇的时候就可以下山了。 见余白若有所思,小注趁机又问:“余队,你想找什么样的媳妇?” “唔……”余白思考了一下,其实他并没有很具体地想过这个问题,只觉得应该是和他相似的,喜欢壁画,也喜欢山里安静的生活,漂亮一些,温柔一些,可现在呢?这些模糊的概念都具象化了,因为思考这个问题时,他脑海里全是黎夜光,她的倔强坚持,嚣张无赖,还有坦然直白——“名利之于我,就像壁画之于你。” 她说的话,余白记得清清楚楚。 想到这里,他狠狠地摇了摇头,就算他一见钟情,可黎夜光也实在和他差太多了。 她是一个追求名利可以不顾一切的人,而余白,恰恰相反。 他从小跟着爷爷接触壁画修复,至今也有二十年了,修复的首要原则就是以最小的干预为基础,不能天马行空地自由创造,要做到最大的兼容,让文物看不出被修复,而看不出被修复的关键,便是相同。 因为一丝一毫的不同,都会让修复暴露痕迹,无法完美地传达艺术曾经的辉煌与灿烂。 求同存异这四个字,在余白的人生里只有前一半,所以他从没想过会遇到黎夜光这样与他截然不同的人,也更没有想到自己会对这样的人一见钟情。 于是,困扰余白的问题从“怎么会一见钟情”变成了“怎么样才能摆脱一见钟情”。他没办法回答三个徒弟的问题,无奈地换好衣服向外走,“我先去吃饭了。” 晚饭后到睡前是一天最难熬的几小时,因为没有任何娱乐,只能纯发呆。不过今晚黎夜光不用发呆,而是选择了发抖。 之所以发抖是因为白天淋了雨,她实在忍不住想洗个澡,结果还被告知晚上没有热水,他们都是用冷水冲凉的。黎夜光没辙,只能用半壶喝的开水冲进盆里,才让冰冷彻骨的山泉稍微回温,不至于第一瓢冲上去就被冻晕。 洗澡的地方在厕所旁边,隔了两间,虽不是露天,但确实只能算个棚子,因为四周的砖墙没有完全封闭,只砌了一人高,聊以遮挡,一阵冷风窜进来,本来就没多少温度的水瞬间又冷了大半,淋湿后的她全身战栗、牙齿打抖,只需要将手掌放在身上,不用使劲,自动进入颤抖式搓澡状态。 西北的水比南方硬,冷得也更加钻心。如果说一夜不睡赶到这里的难度系数是10,那么睡硬床、吃馍馍只能算05,而洗澡却是20。黎夜光的身体还留有一定的记忆,虽然已经过去十七年了,但她还能记得被这样冷的水从头泼到脚是什么感觉…… “黎夜光,撒谎精,不吃饭,吹牛皮……”十来岁的孩子,已经有了扎堆抱团的意识,一大群孩子就这么手牵着手,将她团团围在中间。 那时候的黎夜光也才十岁,就已经明白原来世界可以对一个人多温柔,就可以对一个人多冷酷。她几次想冲出包围圈,都没能成功,只能焦急地反驳:“我不是撒谎精,我没有撒谎……” “你不是要去美国吗?吹牛皮!你去啊!你去啊!”两三个高个子孩子,一边说一边用手推搡她。 “我是要去美国的!我是要去的!”她被推倒在地,摔得很疼,却还是一声声为自己辩解,“我没有撒谎!没有!” “她还在吹牛皮,真不要脸!让她清醒一下,别做梦了!”不知是谁端来一桶水,当头就那么浇了下去。 十二月的西北,气温已经降至零下十度,冰冷的水从她的头顶淋下,顺着脖子浸入后背,像一把锋利的刀割过皮肤,快得几乎不见血,却是入骨的疼…… 那么多年过去,身体的感觉却清晰至极,她仿佛还能记得他们每一个人的脸,记得他们的声音,也记得他们大声的嘲笑。 可能人生就是这样吧,害怕的地方总会再来,不愿意见的人总会遇见。所以从某种角度看,既然人生如此,那做人多追求一些利益也是合理的,毕竟心灵和rou体,总得有一样被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