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狩猎笔记(小狼狗早有预谋,驯服花心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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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狩猎笔记 11岁那年我从小学毕业后,不待见我的姨父姨母就将我丢垃圾似的丢进石墙中学这所垃圾学校,放任我自生自灭,在这个垃圾学生遍地的垃圾学校变成下一个垃圾学生,让我的人生注定变成一团垃圾。 尽管我在石墙中学试图和那些逃学嗑药欺负同龄人的混混们保持距离,但当我身处在一个大染缸的时候,我保持正常,本身就变成了一个异类,我被排挤孤立,被取笑嘲弄,尽管我的拳头和我的暴脾气能震慑住他们,让他们不敢对我轻举妄动,但我依旧对我的人生感到迷茫。 我没有人生目标,也没有值得牵挂的亲人,我想,总有一天我会浑浑噩噩孤独终老。 16岁那年我在餐馆打工,一不小心惹上了一群街头混子,我被堵在巷口,被迫举起拳头保护我自己,尽管我打架很凶猛,但我一个人两只拳头怎么也敌不过七八个人的围殴。 那天傍晚下着湿漉漉的细雨,巷子里积了薄薄一层污水,倒映着餐馆后巷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影,我被他们围殴,心里积着一团不甘的怒气,我尽我所能的将拳头挥在那些可恶的人脸上,砸烂他们的下巴,打掉他们的牙齿,最后,我一个不慎被他们制服住,死死按在墙上。 就在我以为我就要被这群渣滓用鞋将我的脸踩进污浊的泥地里时,两声鸣笛声突然响起,我贴在墙上的脸艰难抬头,看见一辆恰巧经过的豪车停在路边,车窗摇下来一半,一个慵懒又随性的声音从车里传出来。 “怎么几个人欺负一个小男孩?放开他,不然我叫警察了。” 那几个混混见状就想上前找事,却看到副驾驶座的车窗摇了下来,一个人高马大面相凶恶的保镖正死死盯着他们,一柄手枪不动声色露了出来,大有他们敢上前就要他们好看的架势。 这些街头混混都是欺软怕硬的,见这人不好惹,不甘的暗骂一声晦气四散离开,我踉踉跄跄的将自己支起来,感激的朝豪车走了几步,“谢谢,谢谢您,先生……我该怎么感谢您?” 在伦敦的细雨夜幕之下,我站在昏暗的巷口,只勉强露出个身形轮廓来,我抬眸望向车窗,半遮掩的车窗里灯光朦胧,照出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半张俊美精致的侧脸轮廓来,就像是被打了灯影的大理石雕像。我楞了一下,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在现实中遇到长得这样漂亮的人,尽管我看不清他的全貌,这惊鸿一瞥就足以令我惊艳,让我忍不住有些抓耳挠腮的想,他究竟长什么模样。 那人悠闲的靠在软靠上,翘着腿,一只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上戴着一枚造型古朴的戒指,指间还夹着一支正袅袅燃烧的香烟,他将烟嘴送到嘴边抽了一口,缓缓吐出淡淡的薄荷烟雾来,简简单单的一个动作,却被他做的韵味十足,我不知道该怎样形容我的感受……应该说,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风流无匹的贵气,有种漫不经心的高高在上与惬意从容,我几乎是有些看呆了,淅淅沥沥的雨幕,五彩斑斓的霓虹灯,流着污水的小巷和夏日夜晚的微寒,这些都在我的感官里油画般模糊起来,唯有这个人——这个看起来比我大了十几岁的男人,是那样的清晰。 “不要谢我,boy,你该谢你自己。我不过是个富贵闲人,路过时看你打架的样子很是凶狠,觉得有几分有趣,就旁观了一会儿,顺手帮你一把而已。” 他的话让我一下子从一个有些奇怪的、旎丽的梦境中清醒过来,像盆凉水将我从头浇到脚,我突然就在一瞬间明白了他精致华贵的壳子之下是刻在骨子里的凉薄与傲慢,旁观了一会儿……他当我是什么?动物园里的猴子么? 我的怒气一下子就上来了,但幸好,我毕竟没有失去理智,我依旧记得他是帮了我的人,只是我心里的感激一下子没有了,我有些生硬的说道,“先生,是我唐突了,我收回我方才的话。” 他似乎有些意外于我露出的棱角与倔强,低笑了一声,夹着烟的手搭在车床上轻弹了一下烟灰,在那一瞬间我看到一枚硕大古朴的徽章戒指在我视线里一晃而过,然后是他漂亮白皙的手。 “脾气挺倔,怪不得打架那么凶,像只小野狼。”他淡淡说道,话语里竟透出一点欣赏来,“我看你年纪也不大,怎么在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打工,你家人不担心你?” 我的心情瞬间低落下来,低下了头不说话。 他见我不说话,瞬间猜到了什么,“也难怪你长成一只小狼,没人保护,总要学着保护自己。” 我的眼睛一下子湿润起来,心里也变得酸涩,一时对他又有些矛盾,我明知道他不是什么心善之人,却也为他这一两句体谅的话语触动起来。 我想,也许是我实在没有接受过什么善意,所以哪怕只有这一点点好,我都要小心收起来珍藏。 他顿了顿,又抽了一口烟,“下次换个地方打工吧,别在这种地方了。安全比那点钱更重要,学着把眼界放远点——”他投过车窗打量了一下我,只是我站的地方很昏暗,他好像没看清我的容貌,“我看你身量不错,不如去试试报个警校。” 警校……这我从没想过,我身边的学生没几个如此上进的,但却给我打来了一条我从未想过的人生新道路,就在我愣神之际,他已经将手收回车内,摇上车窗准备离开。 “学着磨尖利爪保护自己吧,小狼崽。” 在离开前,他丢下了这句话,车子再次发动离开。 “等等,先生,我还不知道您的名字!” 我回过神来在原地大喊,但那位先生却再也没有摇下车窗回应我。 也是,他那样傲慢的人,哪里会在乎我这个路边的野狼崽子呢? 我想。 在那之后,我询问了报考警校的条件和学费,用一年的时间考上了警校,又向银行申请了学费贷款,当我走进警校大门的那天,我知道,我终于告别了浑浑噩噩的少年时代,走向更美好的未来。 而这一切,我的确得感谢那位我不知道名字的先生,尽管我其实……对他的感官很复杂。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也不知道他究竟长什么样子,是什么身份,尽管我依旧能从他的豪车、保镖和他价格不菲的戒指中猜出他一定是个upper—class,从那天晚上的惊鸿一瞥中猜测,他一定长得很不错。 他修长漂亮、骨节分明的手和精致俊美的侧脸轮廓时常浮现在我的记忆里,那天晚上的记忆在我的回想之下反复浮现,一遍又一遍,每个细节——从他夹着香烟搁在腿上的动作,到他精致的薄唇吐露话语的一张一合,再到他将手探出窗外轻轻弹烟的那一瞬间,我反复咀嚼着那些画面,在许多个寂静的夜里,我躺在床上,耳边是室友震耳欲聋的呼噜声和无意义的梦呓,我想着想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最开始,我只是梦见那些模糊的雨雾、扭曲的霓虹灯和坐在车里看不清样貌的男人,他慵懒而好听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一声低笑突兀的鼓噪进我的耳膜,“不要谢我,boy,你该谢你自己。” 接着,我梦见他变得越来越频繁,我开始越来越好奇他藏在车窗里的脸究竟是什么样,我在梦中尝试去打开车门,探进车窗,但我无一例外都失败了,他就像是一个我幻想出来的梦境,让我无法触碰,无法靠近,却又日日入我梦想,扰我清净。 他究竟是谁?在白天,在梦里,我一遍遍的问自己。 那时我还不知道这份单纯的好奇背后究竟意味着怎样的危险,直到那天晚上,我又梦到了他,漫天瓢泼大雨将我的身上打湿,流淌到我睫毛上的雨水模糊了我的视线,我站在车门外,尝试去推开车门。 这一次,我推开了。 一切仅凭本能行事,我下意识的俯下身,将上半身探进车窗,将那个男人搂进怀里,用带着冰凉雨水的唇去吻他。 他的唇就像他这个人吻起来一样,冰凉而柔软,漂亮的唇形很薄,薄而精致,听说这样的人,往往最薄情寡恩。 我的眼角余光看见他的指间依旧夹着那支静静燃烧的香烟,戴着一枚造型古朴的戒指,我依旧看不清他的脸,只能看见一个模糊的、漂亮的轮廓。 我听见他的声音在我耳边又低低响起。 “真是个小狼崽。” 我醒了。 我坐起身,看着被打湿的裤子,一时无言。 我不知道有一天我会对一个我不知道名字也不记得长相的男人起了这样的心思。 于是他就成了我青年时代一个隐秘而旖旎的梦境,成了我唯一的性幻想对象,我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又天天在警校锻炼肌rou身体,荷尔蒙躁动得厉害,在宿舍,在换衣室,在训练场无人的角落,我的手握着我躁动不已的东西,闭上眼回想那个湿漉漉的雨夜,回想起他慵懒惬意的声音与随性淡漠的语气,回想起他因过分苍白而显得青筋分明的手与指间静静燃烧的香烟,我在回想中幻想,在幻想中释放年轻的欲望。 如果我没有再见到他,也许我总有一天会将他埋藏在我荒诞的青春里,然后忘记他,去交个女朋友,结婚生子,过完我平静安宁的一生。 但我没想到我会有再见到他的一天。 如果我没有再见到他,也许我总有一天会将他埋藏在我荒诞的青春里,然后忘记他,去交个女朋友,结婚生子,过完我平静安宁的一生。 但我没想到我会有再见到他的一天。 在警校的时候,我遇到了我一生的导师小天狼星·布莱克。我因为表现优异,性格又与小天狼星是相投,他对我提携颇多,甚至将我视为亲子侄,他单身了大半辈子,又和家人关系不大好,我很快和他成为了像家人一样的朋友,我很开心,这是我这十几年来,第一次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 我们之间很快成为了无话不说的朋友,他带我去他家里喝酒过夜,带我出去骑摩托兜风,将我当成他的好小子来对待,他的亲弟弟雷古勒斯结婚那天,他甚至带上了我,想把我介绍给唯一和他关系不错的亲人。 在婚礼上,华丽高档的酒店与来来往往的名流把我吓了一跳,我从没想过永远穿着松松垮垮平价衣服的小天狼星会是一个大家族的继承人,他的家族甚至在英国富豪榜上赫赫有名,尽管这并不会影响到我对小天狼星的看法,但我还是被吓了一跳,他哈哈大笑着搂着我的肩膀说,“嘿,别在意,我可不是什么大家族继承人,我就是个普通的警察而已。” 小天狼星看出我的不自在,将我带去后花园的僻静之处让我在这里安安静静吃东西喝酒,不久后他被雷古勒斯拉走,我只好独自一人留在原处,我坐的地方种了一排冬青木与白蔷薇,将我的身形遮掩住,我一边享用着价格不菲的高级料理,一边对小天狼星弟弟的婚礼啧啧称奇。 正当我惬意享受之时,我突然听到临近的阳台上传来一声金属打火机打开盖子的声音,我下意识一抬头,在一片蔷薇与冬青木的掩映之中,我看到了一个金发男人正独自站在阳台上把玩着指尖的金属火机,他穿着一身价格不菲的西装革履,胸口别着一枚闪闪发光的蛇形宝石胸针,身上还披着一件风衣,火机在他指尖灵巧的翻滚着,不时又被他握在手中啪的一声打开点燃,又啪的一声灭掉,他指尖明明灭灭的火焰光芒照在他的下巴上,我只看了他一眼,心就蓦然狂跳起来。 是他......我确信是他。 即使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也没有看清过他的长相,只是看到他下巴的轮廓和手指,我就能认出他来,因为这两年多来,他无数次的进入我的白日幻想与夜间梦乡,我几乎是愣在了那里痴痴凝望着他,借住冬青木与蔷薇丛遮掩住我的身影,就像两年前我站在厚重模糊的雨夜里隔着车窗望着他。室内的灯光洒在阳台上,照出他俊美出众的模样与此刻他倦怠了宴会上觥筹交错而格外淡漠疏离的神情,他站在那里,好像独处在另一个世界,可下一秒当有人端着红酒杯来到阳台上时,他脸上淡漠的神情瞬间就换上了一副温和热情的笑容面具,只是他的眼里,敛着漫不经心的凉薄。 再次回过神来时,我发现小天狼星已经站在我身边不知道多久,他朝我挑了挑眉,吹了一声口哨,我的脸一下子就红透了,就像小时候调皮捣蛋被老师抓包,我刚想说些什么,就听到他感叹似的说道,“没想到你也会被马尔福迷住,不过,也不怪你,不知道有多少男男女女都被这家伙迷住过,他可是个风月场上的猎艳老手。” “你欣赏他可以,只是我不建议你靠近他,哈利,德拉科·马尔福可不是什么好人。他不仅喜欢猎艳,而且尤其喜欢你这样的年轻男孩,只是他这个人太凉薄了,和他谈感情,不会有好下场的。”小天狼星语重心长的对我劝诫道。 原来他叫德拉科·马尔福,他不是个好人,甚至还是个花花公子,我想。但我似乎对这件事接受的很快,或者说,我根本就不对此感到什么意外,尽管我和他只见过短短一面,但在我反复咀嚼了两年他的一举一动中,我即使再天真单纯,也不难看出他性情的凉薄与恶劣,以及流转在他眉眼之间的风流姿态。 我又抬头看向阳台,他已经不在原处,透过二楼的窗户,我看到他正在人群之中与众人把酒言欢,他风流蕴藉的神韵、优雅从容的姿态与不俗的谈吐让他轻而易举的就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他的一头金发在灯光下闪闪发光,仿佛他站在那里,就是要被万众瞩目似的。 “小天狼星,如果我说,我想接近他已经想了两年呢?”我回过头,看着小天狼星震惊无措的神情,忽然一笑,“你愿意帮我么?” 教我刑侦学的老师曾说过,最优秀的警察往往是最顶尖的猎手,他们在追捕猎物时永远冷静敏锐、相机行事、谋定后动、隐忍蛰伏,直到将猎物不知不觉引入陷阱,再跃身出动,一击制敌。 作为警校最优秀的毕业生,我没有辜负老师的教导。 我从小天狼星那里得知他的姓名家世、性格喜好,我从报纸和新闻网站上裁剪下一条又一条的信息收集起来,我将他的名字默写了一遍又一遍,用一日复一日的深思熟虑、反复推敲,布下一个为德拉科·马尔福而准备的、看似纯良无害的致命陷阱。 我要以身为饵,狩猎这个凉薄的、无人能得到他真心的风流浪子。 再次见面的那天,我穿着一身普通的侍者制服,站在吧台旁擦拭着杯子,我看到他投过来的、漫不经心而凉薄的眼光落在我身上,轻佻又放肆的略过我宽厚结实的胸膛、被腰带勾勒出的窄腰和修长有力的大腿,眸中勾起一丝欲望与势在必得的心思,我刻意忽略掉他的眼神,直楞楞回望他,就像看不懂他的目光,又被他的容貌气度吸引了,好奇而惊艳的看着他。 我看见他勾起的唇角,带着微微的轻视与自得,不过是个被他惊艳的、单纯天真的小男孩,我几乎能听到他的心声。 是啊,不过是个单纯天真的小男孩。 当我坐上他的车时,我想,也许他早就忘记曾有一个单纯天真的小男孩,就这样站在车外和他说话,那个男孩看不清他的样子,但他却日日复日日的进入男孩的梦境,让他一次又一次试图打开车门,将他拥入怀中索吻。 而现在,我真的打开了他的车门,坐在他的对面,我看见他轻佻又风流的夹着一支香烟,看向我的眼神里,不再是他曾经看一个小狼崽时的好奇与逗趣。 而是一个成年男人赤裸裸的勾引。 我如他所愿,轻而易举的就上了他的钩。 在吻上他的那一刻,我幸福的几乎要尖叫起来,我恨不得在那一刻就将他锁死在我的陷阱里一击毙命,永永远远占有他。 我知道他贪恋我年轻的rou体与青春的活力,但我不在乎,或者说,也许这正合我意,我恰好是他最喜欢的那类年轻人,他对我迷恋越深,我越高兴。 他自以为他在引诱一个青涩单纯的男孩坠入情欲之海,就像毒蛇用苹果引诱无知的夏娃,他不知道我咬下禁果的那一刻,心中是如何庆幸我多年肖想终于如愿以偿。 我心甘情愿的为他倾倒堕落,我死心塌地的做他的裤下之臣,我只看了他一眼就坠入爱河。 我爱上了德拉科·马尔福,一个薄情寡恩又风流成性的男人。 他薄情寡恩,是的,他情人众多却单身多年,因为谁也走不进他的世界,谁也拿不走他的真心。 他风流成性,他的私密欲望变态又充满了掌控欲,他喜欢让别人臣服于他,在欢爱之中,他要永远成为王者。 他喜欢猎艳,喜欢驯服桀骜不驯的孤狼,他在骨子里就不是一个安分的人,他追求着一切纵情声色的感官刺激,游戏人间,享乐无极。 他是最狡猾也最难诱骗的狐狸。 可他终究会一步步不知不觉落入我的陷阱,他自以为他的一切选择都是自己的决定,但他永远也不知道,他的一切反应,都在我的意料之中。 因为我是最顶尖的捕食者,我为狩猎这个人,已经做了太长太长时间的准备。 他薄情寡恩,没关系,我会一步步展现自己的独特之处,让他一点点离不开我。 他风流成性,也无所谓,我相信自己在床上的能力足以让他食髓知味,再也找不了别的情人。 他爱掌控情人,那更好,我在他面前听话又乖觉,我做他一切想让我做的事情,偏偏又不经意间流露出几分恰到好处的叛逆与反抗,让他心满意足又吊起他的兴趣,果然如我所料,他一点点上了我的勾,他越来越在意我,越来越想完完全全驯服我。 从我的身体,到我的心。 当自以为是的猎人想要驯服最桀骜不驯的猎物时,他不知道猎物也在为他设下致命的陷阱,反过来驯服他。 我看见他看着我的眼神,从不加掩饰的欲望,到怜爱与喜欢,再到越来越在意我,越来越深情。 他一步步走入我为他编织的情欲之网,等他回过神来时,他已经再也无法逃脱。 但我知道,这些不够,都还不够。 当他告诉我,他要把我列为遗产继承人、用得意的目光看着我时,我真的难掩愤怒与失望。 我知道他本性凉薄,但我不知道他的心会凉薄至此,他依旧没有真的把我当成爱人,而是习惯性的把我当成了情人。 可以用钱买到青春与陪伴的情人。 我本可以有很多选择,我本可以更沉得住气一些,一点点改变他,但我实在难忍心中烈火灼烧一样的情感,我很害怕,我怕我会克制不住自己恶狠狠将他拴在身边,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疯。 为了他而发疯。 最终,我选择了那个风险最大,但也许最能让他认清自己内心的选择。 我选择了离开他。 我在赌,我放弃了数年的规划与筹谋、处心积虑的算计与陷阱,我孤注一掷去赌一个结果。 赌他的真心,赌他对我的感情。 我不知道我赌对了没有,他来找我的那天晚上,我喝得醉醺醺的抱着他,看着他眼中的犹豫挣扎,我想,即使我最后赌不来一个好的结果,能让这样一个人为我痛苦,为我牵动,我这些年来付出的真心,也是值了。 尽管我依旧没有心软回到他身边。 我和他分开了三年,这三年里,我一次也没有见过他,他不知道我在无数个夜里多么疯狂的想念他,思念将我的心啃噬得千疮百孔,我渴望着他,就像沙漠里的旅人渴望甘甜的泉水。 但当我每每在身边发现他关注我的蛛丝马迹,我躁动的心就又平静了下来,我知道我在折磨着他,更在折磨我自己,也许这是我的一点贪婪与妄念,没再遇上他时,我觉得能知道他是谁就好,遇上他后,我又想待在他身边,等真成了他放在心上的人,我又想要的更多。 我想要真心与真心的交换,我想成为真正能被他放在平等地位的爱人,他后半生的伴侣,而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能够被替代的情人。 我爱他,爱的无可救药。 而我想要他也同样爱我。 三年之后,我无意间接手了调查里德尔集团的任务,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我又遇见了他,他看着我的眼神晦涩复杂,像一汪我看不透的深水,我刻意冷落他,不敢轻举妄动,因为我害怕我会克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情感将他锁入怀中禁锢。 但当他将手杖抽在我身上时,我的身体与与欲望快过我的大脑,盯着他的眼神立刻充满了情欲,我看见他得意又欣喜的扬起了唇角,望着我的眼神里充满了思念与渴望,当我低下头吻住他的指尖时,我看到他眸中一闪而过的悸动。 那时候我就知道,这个骄傲的、不可一世的花狐狸终于向我低下了他高贵的头颅。 在这场名为爱情的狩猎游戏里,我终于成了最后的赢家,我赢得了他的真心。 在那场久别重逢的性爱之后,我将昨天晚上连夜去买的戒指戴在了他的手上,我拥着他静静入眠,就像抱着整个世界。 我会一直一直陪伴着他,哪怕当他年华老去时,我依旧年轻,哪怕他会先我一步离去。 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爱我,一如我爱他。 我将从身到心臣服于他,此诚此爱,至死不休。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