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书屋 - 科幻小说 - 正经人谁在漫威学魔法啊在线阅读 - 22.故地重游:纽约

22.故地重游:纽约

    马克提着一个牛皮纸袋从便利店里出来,他的肚子比前些年看上去小了很多,秃顶的脑袋上现在光溜溜的,他穿着黑色的夹克,径直上了商店外面的一辆轿车。

    他松了口气,随后将牛皮纸袋放在了后座上。脸上带上了笑容,心情明显很愉快。他哼起歌,发动了汽车。

    引擎发出一声轰鸣,他很喜欢这辆轿车,是个宝贝。他自己也没想到自己居然有朝一日能买得起斯塔克工业的最新产品——但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造化弄人。

    在几年前的纽约大灾难——直接导致全美分裂的那次事件中,他幸存了下来。人生从此有了极大的变化。原本,他打算回老家种地。但不知为何,内心之中的一种莫名其妙的冲动让他还是留了下来。

    他开始在酒吧驻唱,这点还要感谢那个把他从废墟里救出来的伙计,戴夫·艾尔宾斯。这件事很多次被他们两人当成笑话来说,马克记得自己说过的关于这件事最好笑的一个笑话。

    那时全美分裂刚刚没多久,各地出乎意料的和平,每天都有聚会,但就是没人死去——这点很不正常,不过,考虑到白宫被愤怒的美国队长,不,现在应该要叫他史蒂夫·罗杰斯了。他上次在发布会上说美国队长已经死了。

    说回正题,考虑到白宫被愤怒的斯蒂夫·罗杰斯带人扬了,这点也是可以接受的。而那些想要趁着这件事大捞一笔的各类富豪与资本企业都被来自托尼·斯塔克的降维打击玩的体无完肤,他们不止一次在报纸上说他用人工智能干涉其他企业,这是商业犯罪。

    但没人理他们。

    那天晚上,他和戴夫二人在他哥哥开的酒吧里疯狂的喝着酒。电视上播放着关于德州打响分裂第一枪的影响,两人都没管这件事,马克记得自己说:“你把我从废墟里刨出来的时候,我还以为你是摩根弗里曼演的上帝呢,老兄,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啥?”戴夫的脸在他的记忆里看上去醉的可以,他甚至连话都说不利索了。如果喝醉有等级,他那时应该快要接近最高那一档了——也就是宕机那一档。

    “因为你是个黑人!哈哈哈哈哈哈哈!”

    马克放肆地笑了起来,戴夫噗的一声喷出了嘴里的酒,糊了马克一脸。他指着马克同样开始放声大笑起来:“你这混蛋!那我还说你当时看上去就像布鲁诺·甘茨演的马上就要自杀的希特乐呢!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啥?”

    “因为你是个白人!”

    那个晚上很美好,他们说了一堆有的没的。如果放在外面,八成要被以种族歧视逮捕,但没人在乎了,他们俩都知道媒体是个什么德性,也见过政治正确的真面目。这种玩笑在他们看来连冒犯都算不上。

    不过之后的日子,就很痛苦了。

    马克开始戒毒,这个过程多次让他痛苦的想要撞墙。尤其是他在接受完戒断疗法恢复没多久马上就要跑去赶场弹吉他。但事情都有两面性,有天晚上,因为他实在没精神,所以整个人看上去脸色非常臭,这反而引起了台下一个来喝酒的网络博主的注意。

    他将摆着一副‘赶紧来辆车撞死我吧我不想活了’的脸的马克拍了下来,上传到了某个网站,马克莫名其妙地就火了。他开始接广告,那些广告导演对他也没什么要求,只让他继续摆出那副表情弹几个和弦了事,价钱也还丰厚。

    好在最后他还是成功了,远离了那些注射器、粉末与药丸后,马克第一次感到世界原来如此美好。他的狂躁症与经常性的失眠统统消失了,现在的他宛如新生——当然,排除照镜子的时候,他会在那个时候看见自己的肚子。

    那个无时无刻不在以某些方式提醒着他的啤酒肚仿佛在说:“你已经四十五岁了,老东西,现在才开始新的人生是不是太晚了?”

    但马克不在乎那么多,事到如今,连美国都可以被分裂成众多独立的小国,那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于是他开始锻炼,第一年没什么成效,他很多次都在锻炼完后吃了披萨或炸鸡。好在第二年他终于瘦了一点,一点一点,一直到那啤酒肚全都没了。

    他开着车停在红绿灯前,如今的他还是住在皇后区,那儿变化很大,和他身上的变化一样大。马克现在住在一间三室二厅的公寓里,他想到自己养的那条狗,脸上不自觉地露出笑容。德国牧羊犬的确是种好狗,如果它能学会怎么上厕所就更好了。

    正当他思考的间隙,车载收音机里传来新闻速递:“本台特讯,各位听众。在今日,著名的企业家、商人、慈善家。‘钢铁侠’托尼·斯塔克宣布他的女儿诞生了,为此,他会新建三十所公立学校,以他女儿的名字命名......”

    “前美国政府的某些人现在依旧坚持在联合国大会上对纽约政府提起诉讼,说我们违背了宪法。但他们推举出的所谓意见领袖,前总统白登在今日入住了精神病院,我们有理由怀疑现在的他们其实只是一些资本家的走狗......”

    “芜湖!”马克欢呼一声,他知道,今晚又可以找个理由庆祝一番了。

    就在此时,从他面前斑马线上走过的一对男女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个东方男人很是英俊,至少在马克看来,他甚至英俊的有些过分了。是那种就算嫉妒心最强的男人看见都会摇摇头叹息说你比我帅的类型,但他穿的衣服很奇怪,一身绣着金线的黑袍,穿在他身上出乎意料的显身材。

    “见鬼,他这肩膀是怎么练的?穿衣服这么好看?”马克嘀咕道。

    那个女人就显得很是神秘了,她同样一身黑袍,露出来的一小截下巴让马克确信她应该是个美人,但除此之外,她全身上下的每一个部位都被牢牢包裹了。她跟在男人身边,车辆与行人似乎都让她特别好奇。她左顾右盼,就像是个很久没出过门的孩子似的。

    马克摇了摇头,为自己荒谬的比喻而感到好笑,这对男女很快便从他的脑海中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