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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夏沫生病了,他没办法,救不了公共医疗机构的魔法学徒把他踢出去,他还没见到顾晨就被护卫踢走,那么丑,那么臃肿,那么软的rou好像有点可爱?嗯?不对不对夏沫死了!尸体还被丢出去,已经冻僵嗯?不对不对!夏沫还活着,他和哥哥见面了,现在正在努力吃,希望变胖。为什么希望变胖?因为夏沫崇拜一个人,希望变成和他一样。是谁呢?想不起来。光蓝色与银色的光芒交织,一个胖嘟嘟的身影坐在奄奄一息的夏沫身边,水之润泽魔法的光芒笼罩着那孩子,将人治好。好胖啊,真的好胖,跑起步来都气喘吁吁,明明是很认真在跑,却比他走得还慢,怎么有这么胖的人,真丑不,他不丑,他好可爱,圆圆的脸,软软的肚子。没什么贵族架子,也没有脾气,还那么聪明善良,他像光一样,一直指引着他的方向,使他不致于迷失。那是他想要守护的人,他喜欢的人,他深爱的人。幻境猝然崩溃,初寒伸出手,天空闪耀着七彩的光芒,水、火、风、雷、土、光、暗等种种魔法光芒在天空中闪耀,一个庞大的魔法阵正笼罩在他头顶,而他现在正在一个巨大的山洞中,面前是两具枯骨。一个是人,一个则是庞大到让人无法看清全貌的龙骨!龙骨将人古圈在中间,牢牢守护着,不离不弃。初寒想了想,走进骸骨中,伸手碰了碰人骨的额头,山洞顶的魔法阵顿时消散。第43章会被主角一剑捅死大概是顾偃来到这个世界最大的恶梦,然而出奇的,被捅后他却没有死。按道理来讲,幻境会让人陷入最深的恐惧中,杀死人的,是自己的想象。奇怪的是,顾偃不仅是被捅没死,而且是被捅了好几次都没死(⊙o⊙)!想来幻境也无法理解了,第一次成年主角一剑穿心后,顾偃痛得死去活来,却没死。然后幻境就来了第二次、第三次乃至第N次。用了各种各样残酷的捅死方法,可当N1次后,顾偃自己都淡定了,成年主角出现时,他第一反应就是:少年啊,你又打算怎么杀我?其实从第一次过后,死亡就不再具备疼痛的功能了,顾偃需要做的只是一次又一次地看着初寒那张帅脸各种摆酷,那美艳度简直闪瞎人眼。反正死亡也不疼,到后来顾偃干脆蹲在地上看主角各种摆酷,估计幻境都被他弄哭了/(ㄒoㄒ)/~~包括顾偃自己在内,都认为最害怕的事情是被初寒捅了,现在看来,很显然不是。现代的事情随着这两年异世界生活世界观大变已经变得模糊,对于新世界又没有完全融入,两者相加,顾偃现在是什么都怕,但又不发自内心怕。两个世界的纽带只有一个初寒,现在貌似也不是很怕被初寒捅死。连顾偃自己都很惊讶,原来他并不害怕被主角捅死吗?想想也是,要真怕得不行,只怕早就想办法干掉初寒这个祸害了,不管他是不是和平社会的人,危急生命的时候,人们总是会做出意想不到的事情。大概还是没有真实感吧,害怕也好,喜欢也罢,都是将自己放在旁观者的位置上,自然不会真正触动心灵。顾偃想开的那一刻,幻境再度变化,那是一片荒漠,渺无人烟,荒凉孤寂,只有天空中盘旋的秃鹫,沙漠里的枯骨,以及顾偃一个人。周围唯一一棵树都枯死了,整个世界都充满了死气。顾偃抱膝坐在guntang的沙子上,呆呆地望着秃鹫,大脑一片空白。孤独。原来,最怕的是这个。初寒解开魔法阵那一刻,就见顾偃抱膝坐在自己身边不远处,原来他们一直如此接近,只要一伸手便可以碰触到对方。他走到顾偃身边,幻境让他明白了自己的心,此时此刻,他只想紧紧抱住顾偃。然而世俗所不能容忍的感情让在在伸出手的瞬间将手缩了回来,他喜欢顾偃,并且不怕整个大陆的鄙视,可顾偃呢?以顾偃的性格,如果喜欢他的话,一定能够勇敢地与他一起面对世界,可顾偃要是不喜欢他,用看怪物的目光看着他呢?初寒发现自己无法承受这种结果,手缩回来,从拥抱变成轻轻拍肩,那种畏畏缩缩不敢前进的感情,并不是胆怯,而是珍之慎之,生怕不小心破坏了彼此之间的关系。顾偃对初寒的拍肩没有反应,依旧是呆呆地望着天空。初寒有些慌乱,幻境的可怕他见识到了,可他一直相信以顾偃的坚强不会被迷惑,谁知现在幻境解除了顾偃还没有反应。他扳过顾偃的肩,硬生生将大胖扭过来面对自己,那双平日里活灵活现的眼睛,此时竟是一片空洞。怎么会这样?初寒用力将小胖搂进怀中,不停呼唤他的名字,顾偃、顾偃,醒醒!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告诉我!可是顾偃没有醒,魔法阵已经破解,大胖却依旧沉浸在幻境中无法自拔。初寒心中一阵发寒,顾偃如果醒不来,他无法承受这种后果!将看似270实则130的顾偃背在肩上,走到龙骨与人骨中间,仔细观察着这里的情况。不管怎样,想要唤醒顾偃,还是要从幻境这里入手。这里其实很荒凉,没有生活过的痕迹,龙骨和人骨仿佛就是来此长眠一般,魔法阵是他们守门人,能够让他们长眠不被外人打扰。虽然只有骸骨,依旧能看出人与龙是有多么亲近。人靠在龙巨大的身躯上,巨龙用尾巴将人紧紧守护住,即便是死亡都不分开。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龙骑士,上个纪元的遗产。魔武大陆在第一法神和第一武神出现之前,是一个人类、精灵、矮人、侏儒、兽人、龙族、魔族与神族共同存在的时代,神族有与天地沟通的力量;魔族有破坏一切的能力;龙族强大的身躯足以抵御一切攻击;兽人可怕的繁殖力与个体适应环境的生存能力让他们在强大的种族面前也不必低头;侏儒与矮人往往是并生的,侏儒有智慧,矮人有技巧,知识和机械的力量让其他种族不得不另眼相看;自然的宠儿精灵除了美丽的容貌外,还是天生的自然魔法师与神箭手,即便是魔族面对身处森林中的精灵也是素手无策。那个时代,只有人类地位是最最低下的。人类没有力量、神力、强大的身躯、可怕的繁殖力和适应能力、超前的科技、自然的眷顾,只有瘦弱的身躯和其他种族难以想象的韧劲,一直在各个种族的交锋中活着,并且学会了使用契约的力量。龙骑士便是那个时候人与龙族契约后出现的产物,人通过与龙的契约,获得力量,成为超越普通人类的存在。物极必反,盛极则衰,一个种族不可能完全占据大陆,或许是大陆之神不忍战火将整个大陆摧毁,数千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