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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木板床,没有逼仄阴暗的房间。宽大的室内有着柔和的灯光,还有一股淡淡的香味,黎若森好一会儿才回神,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刚刚应该是做了一个梦。但是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呢?黎若森忍不住想,他不是没有谈过女朋友,他当然明白这个梦意味着什么,只是这让他有点难以接受。之后的几个月,他都没有再看沈霄的消息。就连沈霄的新电影上映,他都没有去关注。他的反常甚至让黎若宇注意到了——“你沈老师的新电影上映了。”黎若宇特地来跟他说。黎若森坐在书房里,他的面前是几本书,“嗯。”“你不去看?”黎若宇诧异地看着他。“最近我在写些东西。”黎若森解释道,但是他自己清楚,这借口有多苍白。“你这是脱粉了?”黎若宇拉开椅子,在他面前坐下,“你知道沈霄谈了个女朋友?”“他谈了个女朋友?”黎若森皱眉。“你不知道?”黎若宇说,他最近开始涉足影视圈子,因为知道黎若森喜欢沈霄,所以特地关注了下,“比他小个几岁,圈外的,他以前的学妹。”“不过我估计长不了,沈霄这人,跟别人处不来。”黎若宇说。“你这么了解他?”黎若森忍不住问。“我认识他经纪人啊,他经纪人说自己也看不透沈霄想什么,感觉无欲无求的,可能马上就要退圈出家当和尚去了,这些凡尘俗事已经困扰不到他了。”他说着,趴在桌子上,看着黎若森,“要不我约个饭,带你见见你的偶像?”弟弟的话,让黎若森的脑袋里顿时出现了这几个月梦里的内容,他急忙摇头,“不了,还不到时候。”“那你可要趁早啊,我可真怕这位先生明天就出家了。”黎若宇有些不正经地说。第6章在那之后几天,黎若森的脑袋里,还不断出现沈霄的身影,还有那个他的女朋友。女朋友啊,黎若森坐在电脑面前,开始无意义地在网页上搜寻相关的新闻,但是就像之前说过的那样,沈霄这个人的新闻真的是太少了。就连他谈恋爱这件事,都没有几个人关注,黎若森觉得,如果自己的弟弟知道一些内幕消息,或许他永远都不知道,沈霄居然谈恋爱了。谈恋爱了。黎若森的脑袋里又不断出现了那天梦里的场景,让人难以启齿的是,那次之后,梦里的内容非但没有消失,反而越发过分起来。难道他对沈霄存在的一直是这种心思?黎若森觉得有些难以想象。但他心底除了惊诧之外,却没有多少排斥的感觉。也是从这会儿开始,黎若森意识到,自己可能是真的喜欢上沈霄了。从片场回来之后,黎若森便没有再联系沈霄,他本来就不善言辞,原先还能说自己是崇拜沈霄,以一个粉丝的心理与他说话,但是自从被沈霄看透了心思之后,黎若森反而变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有时候他都拿起了手机,寻思自己应该说些什么,说些问好的话,似乎有些过于客套,聊聊电影又觉得太过刻意。但是除此之外,好像他们也没有什么可以聊的。况且他也不确定,从那天之后,沈霄会不会再回复自己,毕竟从那天的态度上看,沈霄对于自己的喜欢……看上去是有些困扰的。“哎。”黎若森想着想着,忍不住叹了口气,手指也无意识地揪着腿上的毛毯。自从几日前,市内陡然降温降雪之后,他的腿上就一直盖着一条毛毯,虽然黎家几乎是全年恒温的,但王妈还是不放心,甚至连黎铮英也特别强调了这件事,并且禁止了他的外出——“虽然我不反对你喜欢沈霄,但是我不喜欢你拿你的身体开玩笑。”黎铮英说话的时候,在修剪一根雪茄,他的爱好不多,收藏雪茄大概算是一个,剩下的都是些社交类的应酬,谈不上喜爱,“况且这次拍摄的地方在省外,你准备怎么去?带着你的轮椅去?”“除非你能自己走着去,否则免谈。”黎铮英的话,在黎家几乎是不容反抗的,况且他也确实说的有理,黎若森心底也不想给沈老师或者剧组添麻烦。黎若森低头看着自己被毛毯盖住的双腿,试图动了动,自从那次事故之后,虽然他一直在努力做复健,但是一直没有什么起色。黎若森推着轮椅,来到一楼的窗户边。窗外已经变成了一片雪白,他记得沈霄今天就应该进组了,按照戏里的造型,他现在应该已经剃了短发……黎若森越想越觉得郁闷,他望着已经白茫茫一片的窗外,觉得即使自己这会儿能出去,也买不到能够起飞的机票。“钟叔。”他忍不住对站在身后的管家说,“你说这个雪,什么时候才能停呢?”“少爷想去探班?”“这毕竟是我的作品。”黎若森扯了个冠冕堂皇的借口,他看着窗外,“如果明天雪能停,多好。”也或许是黎若森的执念过于强大,第二日一早,天便放晴了,黎若森急忙打电话给大哥,“雪停了。”“我没瞎,看见了。”黎铮英说,“带着小吴。”电话那头,他停顿了片刻,“让王妈给你收拾行李。”“你准备去多久?”大哥的问题让黎若森一阵迷茫,多久?他有些怀疑电话那头的是不是黎铮英了,他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好说话了。“……一个星期?”黎若森试探性地问,他已经想好了,如果黎铮英不同意,就跟他讨价还价。“行,记得让王妈给你准备好。”“……”“还有事?”“……没有。”“那我挂了。”直到挂了电话,黎若森还是觉得不可思议,他低头看着手里的电话,觉得自己的大哥可能是被什么附身了。明明一个月前,他想外出一会儿,都不被允许。挂了电话之后,黎铮英靠在办公室的椅子上,给自己点燃了一根雪茄。透过烟白色的浓雾,他看着对面的那个人。“真舍得把小少爷放出去?”“为什么不舍得?”黎铮英问,他手指夹着雪茄,“孩子大了,总要放出去的。”“不后悔?”那人问,“黎家的金丝雀。”他问黎铮英,“别说你不知道小少爷的别称,我不懂你,你平时那么宝贝他,对这个外号难道没半点想法。”“什么想法?”黎铮英反问,他已经不年轻了,他的眼角已经有了细纹,他五官深邃,比起黎若森柔和的五官,他看上去要强硬许多。就像他的气质一样,冷锐,锋利。即使做了商人很多年,一些本质却没有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