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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道也不缺乏迷信的人,有人八成觉得这鸟长得像凤凰,吃了说不定有好运。如果蓝羽雀真的被吃了……气到她吐血。肝疼,肺疼。真想把那个卖鸟的抓过来揍。“我那时候也不缺钱,但是就为了一只鸟,我也舍不得花那么多的钱,所以最后就只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思,看这只鸟究竟被谁买去。”蝶王望着顾珏清,抽了抽嘴角,“我要是早一年认识你,知道你喜欢那只鸟,几十万两我也给你买来。”“现在说这个也没用了。”顾珏清伸手扶额,“你就告诉我,被谁给买走了?在没有听到买家的确认之前,我不相信它被吃掉。”“是被一位穿着打扮十分华丽的贵妇人给买走。”蝶王顿了顿,又说道,“准确来说,应该是她身边的老男人,这种拍卖会还卖奴隶的,鱼龙混杂,所以很多达官贵人都不喜欢露脸,那个老男人与那个贵妇就是戴着面具参与竞价,贵妇的岁数不大,最多三十岁,老男人至少也得有五六十以上了吧,贵妇对这只鸟很感兴趣,老男人便豪掷三十万两,最后贵妇捧着鸟笼子,和老男人离开了。”“交易的地点是在哪里?”“就在皇城郊外,应该全都是这皇城里的达官贵人去。”“关于老男人与贵妇的身份,有没有一点儿线索呢?”能一下子扔出几十万两,绝对是这皇城内有名气的富豪。那些小门小户就可以排除了,二品以下的官员几乎也不太可能。如果按照财富来排行的话,可以先从皇城内排行前二十名富豪开始查,年龄在五六十之间,家中应该有个三十来岁的妻子或者宠妾。这么筛选下来的话,应该也不会太难找吧。第278章 老牛吃嫩草“我也猜不出那两人是什么身份,老男人个子不算高,偏瘦,头发白了将近一半,贵妇身段倒是挺好的,头发乌黑,一丝白头发都看不到,肤色也挺白,珠光宝气的,从头上到脖子上到手上,都有装饰,透着一股俗艳。”蝶王说道,“我能记住的也就只有这些了,他们身边带了不少护卫,看起来还挺气派的。”“你提供的这些消息也不少了。”顾珏清此刻的心绪已经平稳了些,“但愿蓝羽雀还活着。”虽然那个卖鸟的胡乱吹嘘了一番功效,买家也不一定就全信,或许看蓝羽雀长得好看,不忍心下锅呢?蝶王劝她不要抱太大的希望,是有道理的,可在她没确认蓝羽雀已经死亡之前,她一定要知道它的下落。“我可以帮你一起找。”蝶王边吃边道,“回头去问问我认识的那几个包打听,看他们是否知道皇城里哪家达官贵人有养漂亮的小鸟。”“用不着跟我客气。”“如果那两个买家真的在皇城之内,想打听起来不难,这样吧,我需要一份富豪的名单,家财能排在皇城内前二十名……”“这种名单不一定准确吧?有些人钱很多,但是财不外露,不告诉外人自己有多少钱,咱们也打探不到吧?”“隐形的富豪找不到就先不找,把那些一看就知道是富豪的先记下来,他们的年龄、体型、家中有几个妻妾,包括妻妾的年龄,这些肯定不难打听吧?”“不难。”蝶王应道,“那些卖情报的人,只要给银子,他们干活绝对利索的,再说了,你要打听这些也都不是什么机密,对他们而言没有难度,少则一天,多则两三天,就能有结果了。”“那好,那几个人收费是怎么收的?”“钱的事情就不用你管了。”蝶王颇为豪气地说道,“在你这里蹭了这么多次饭,总该给你回报,总不能一直白吃白喝吧,我再去打一碗鱼汤。”说着,端起碗便进了厨房。盛好一碗鱼汤出来之后,就看见桌子上放着几张银票,全都是面额千两的。蝶王翻了个白眼,“收回去,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我白吃白喝了那么多次……”“作为朋友,是不可能介意你串门蹭饭的,如果要收你饭钱,那就不是朋友了。打听蓝羽雀是我自己的事情,没有让你付钱的道理。”算得这么清,真是的。蝶王不想与她争辩,只好收了银子,喝完鱼汤之后便离开了。卫长琴倚靠在床榻上,望着手掌心躺着的荷包,唇角勾起淡淡的笑意。想象着顾珏清一身男装低头刺绣的样子,那种画面有些违和,但是……也蛮有趣的。卫长琴正沉浸在欢喜之中,忽听门外响起了脚步声,来人敲了敲房门,“长琴,该吃饭了。”是神墨的声音。卫长琴道:“门没闩上,直接推进来就好。”房门被推了开,神墨端着托盘走了进来。卫长琴既然要佯装中毒,那就得连卫府里的人一起瞒着,因此他现在的一日三餐都送到屋子里,他本人闭门不出,营造出卧病在榻的迹象。“先喝点汤吧,挺清淡的鱼汤。”神墨给他盛好了一碗汤,端到了床榻边时,一眼就看到了卫长琴手里的荷包。他手上的这个荷包……看上去有点糙?“这该不会是顾相送给你的吧?”神墨问了一句。卫长琴挑了一下眉头,“你怎么知道的?”“很少看到做工这么差的荷包。”神墨直言不讳,“如果是大街上买的,做成这样……那根本就卖不出去吧?白送的话或许有人要。”此刻顾珏清不在,他才敢说实话,若顾珏清在场,这些话他是绝不会说出来的,以免被她眼神凌迟。而卫长琴对于他的言论感到有些不悦,飞了一记眼刀过去,“真有这么难看吗?”“总觉得这朵花的形状有点古怪,显然是刺绣的时候线给偏离了,不过也能理解,像顾相这样的人,是干大事情的,而不是安安分分做女红的。”神墨从卫长琴的手上拿过荷包,“这样的做工,真的像是初学者,不过她为什么要绣鸭子呢……”“那是鸳鸯。”卫长琴淡淡道,“你的眼神可真不好使,哪有送人荷包绣鸭子的?”“鸳鸯?!”神墨的眼角微微抽搐了一下,“鸳鸯长这个样子吗?要不要我抓一对过来给你看看。”“虽然不是很像,但还是能看出鸳鸯的影子的,成双成对,相互偎依,令人看着觉得暖心。”卫长琴语气毫无波澜,“对于初学者而言,算是很不错了。”“好好好,你说什么都对。”神墨放弃了与他争辩,把荷包还给了他,“我就不信你没错看成鸭子。”“没有。我知道是鸳鸯。”“那怪我眼拙。你赶紧把汤给喝了。”卫长琴接过了神墨递来的汤碗,慢条斯理地喝。“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