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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有小雏菊么?”章雅雅困惑地侧首往店员的方向望了一眼,这才发现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店员居然走开了,她因为专心挑花所以直到现在才发现。所以,这人是把她当做店家了么?章雅雅一边在心里吐槽店家太不负责,一边微微直起身朝身后那人解释说,“我不知道诶,因为我也是来买花的。”她解释完的那一瞬,刚好看清了身后那人的长相。俊眉修目,芝兰玉树。他长身玉立地站在那里,垂着眼,气息干净清冽,恍若少年。当时她脑海里只剩下了一个念头,那就是他长得也太好看了吧。这时,恰好他的目光递过来,隐含疑惑,她仓皇垂眼,手心竟都微微地冒起了细汗。他道歉,“不好意思,我弄错了。”她摇了摇头,示意没事。这时候,店家刚好出来了,“请问有什么需要的吗?”他就把刚刚的要求又说了一遍。“小雏菊啊,有。”如果是买玫瑰,善于交际的店家也许会善意地打趣买家,并且送上真诚的祝福,但是小雏菊通常都是用来祭拜的,店家没多问什么,直接帮他包了一大束小雏菊。他付完钱就转身离开了。修长的背影莫名落寞。那是他们两人人生中的第一次的见面。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一次的见面之后,会牵扯出了后面那么多的难舍纠葛。和他在一起之后,她才知道,当初他买的那一束小雏菊是送给自己的爱犬的。他的爱犬陪伴他整整十五年光阴,看着他从稚嫩的少年长成了年轻有为的青年。到十五岁的时候,他的爱犬因为年纪过大而自然死亡。为了怕他难过,它独自找了一个无人的角落,安安静静地躺了下去,自此之后就再也没有站起来。自此,每一年的忌日,他都会给他的爱犬送上一束雏菊,陪伴它一整天的时光。因为他说过,闹闹最怕孤独。闹闹是他爱犬的名字,因为喜欢热闹,而被取名闹闹。但是她知道,怕孤独的除了他的爱犬,还有他。她曾看过他和他爱犬的合影。这是一张抓拍。抓拍中,他半蹲着,紧紧抱着他的爱犬,笑容明媚。情真意切。章雅雅从回忆中抽身,她看着薛乔,目中隐约有着泪光,“小乔,其实他真的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他善良并且重情重义。但是有些事情,他身不由己。所以,我其实一点都不恨他。”章雅雅说到这里,顿了一下,之后才别开头,看着窗外,神色落寞,“我和他,只是不合适。”薛乔一时也仿佛失去了任何言语。她没有过多地接触过欧哲,不知道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真正知道他到底好不好的,只有亲身经历过的章雅雅。从章雅雅的话里话外,她知道,欧哲是真的爱过雅雅。或许至今仍然深爱。但是世间之事,从来都很难两全。他选择了事业,而放弃了爱情。薛乔突然想起了曾经在微博上面看到过的关于欧哲身世的八卦。以前她总以为那个八卦是无稽之谈。但现在,她却觉得那就是事实真相。欧哲是八岁那年才被接回欧家的。外界现在虽亲切地称呼他为欧家长子,但事实上,他曾经却是一个私生子。他上面有一个长他两岁的大姐,下面还有两个年幼的同父异母的弟弟。他在欧家的身份很是尴尬。不难想象,他在欧家的日子会有多艰难。也许一不留神,就是粉身碎骨。她无权置喙他的选择,只能感叹命运弄人。薛乔心下微微叹息。她看了一眼手机,发现已经晚上九点了。他们都没有吃过晚饭,按道理来说,这个点应该都饿了。薛乔起身,轻声问,“雅雅,你想吃什么?”章雅雅其实没什么胃口,不过薛乔问了,她就随口说了一句,“你随便帮我带点吃的就成。”薛乔嗯了一声。她走出病房的时候,霍枭雄正倚靠在墙上。他一手插兜,一手玩着手机。欧哲似乎已经离开了。看到薛乔出来,霍枭雄抬起了头。两人目光相触。薛乔扯了扯唇角,勉强提起精神来,“去吃点东西吗?”霍枭雄直起身,“走,想吃什么?”薛乔不想去太远的地方,她记得刚才来医院的时候看到附近有一家面馆,就想着去面馆随便吃点算了。那家面馆是连锁的,看着环境和卫生都还可以。但霍枭雄明显不想这么将就。他直接开车带她到了一家私房菜馆。这家私房菜馆霍枭雄似乎是常客,店员对他的态度很是热络和熟稔。甚至连老板都特地过来打了一声招呼。霍枭雄点了几道这里的招牌菜。点完之后,他还特低说了一句,每道菜,都清淡少油,不放酱油。店员的目光在薛乔受伤的手掌上划过,点了点头,说知道了。等上菜的时候,薛乔咬着手指头,明显有些心不在焉。“在想什么?”薛乔听到霍枭雄的话,啊了一声,她抬头看了一眼霍枭雄,轻声说,“我就是在想雅雅的脸不会留疤吧?”那么长的一道血痕,当时血迹布满了半张脸,看上去触目惊心。连章雅雅刚才都忍不住自嘲,这一次怕是要毁容了。薛乔回忆起刚才那一幕还有些胆战心惊。霍枭雄语气笃定,“不会,你的手,也不会留疤。”薛乔这才想起来她自己的手也受伤了,不过手和脸一比,明显是脸更重要,她的伤势在章雅雅的脸上伤口面前,都不算什么了。薛乔对霍枭雄莫名信任,这是一种道不清说不明的信任。是以往的点点滴滴累积而来。既然他说不会留疤,那就一定不会留疤。薛乔松了口气。但是没多久,她就又进入了神游的状态。霍枭雄眯了眯眼,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